2010年4月9日星期五

中國人十誡

by 飲者
看趙連海、譚作人、劉曉波等等等等人的荒謬遭遇,近期讀到某位著名大牧那幾近強姦上帝的言論,我終於領悟到這個世代中國人需要遵守的誡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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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,除中國共產黨以外,不可有别的權威。
二,不可信奉普世價值,尤其是西方式的所謂民主,那是各國反華勢力的顛覆陰謀,是西方帝國主義陰魂不散的明証。
三,以和諧爲貴。
四,不可維權。
  • 中國人民只有服從黨的領導,才能維護全國各族人民的集體利益;任何個人妄圖維護一己的權益,就是搞個人主義,是置個人權利於國家整體利益之上,絕對不符合中國國情。
五,不可說真話,也不應尋求真相。
  • 所謂真話,往往以偏概全,易受别有用心的人誤導,損害國家形像。黨和國家掌握真相之後,自會選擇適當時候把適當的部份作適當公佈;民眾私下尋求、發掘,只會淪爲捏造事實,危害國家利益,破壊社會和諧。
六,不可保護自己、家人、親友的性命。
  • 保護人民性命是黨和國家的責任,任何人企圖自作主張自我保護,都是對黨和國家權力的挑戰,隱含着顛覆的意圖。
七,不可因爲受了不公平、不公義的對待而申冤。
  • 中國根本不存在不公平、不公義的問題,任何申冤都是對黨和政府的污蔑。
八,凡事不可訴諸法律。
  • 法律是黨和政府辦事的依據,用以處理任何需要處理的人和事;民眾隨意因一己私利而採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動,是對中國法治精神的嚴峻挑戰,是妄顧國家穩定的行爲。
九,不可争取言論自由、新聞自由、出版自由、結社自由。
  • 這一切早已在憲法列明,受到保障;再要争取,就是企圖否定現行中國憲法,質疑黨和國家執行憲法的能力和决心,分明别有用心。
十,不可作見證針對領導人。
  • 領導人鞠躬盡瘁,勞心勞力,是人民的模範,是老百姓的父母;若偶有無心錯漏,即控訴批判,要求下台,情何以堪?領導倒了,黨倒了,誰來領導國家?誰來爲老百姓謀幸福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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